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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/31/2009

    无语

        最近的两个新闻让我心里真的很不舒服。
        第一个新闻是陕西某地方的公安在审讯一个中学生时,该学生突然暴毙。现在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,可是各路媒体还是不依不饶地在讨论此事,有说刑讯逼供的成因及其危害的,有探讨原发性心肌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,都很有深度,很热闹。但我注意到的是,如今这个男中学生仿佛成了天底下最无辜的人,但基本上却没有人在说原来审讯案件的情况了,也就是说,最初被害的女学生已经被新闻媒体们选择性遗忘了。看来无罪推定观念在我国已经推广得很好了嘛。
        当我还是一个读法律的在校学生时,每当提及刑讯逼供这四个字当然是义愤填膺,如果有必要分析其成因、批判其危害时,搬起贝卡利亚等刑法学家的语录写一段东西也是可以一套一套的。可是毕业以后,好像就没那么崇高的法治理想了。虽然自己没干过侦察的实务,可是设想一下如果是自己在干刑侦,每天都对着一帮伤天害理的社会渣滓败类,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抓回来了,他居然还在大爷面前拽,就算是原本心地善良的人,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冲上去踹一脚吧,什么无罪推定、嫌疑人权利先暂时一边歇着。而且侦察的难度有时确实太大,月黑风高夜在荒郊野岭里干掉一个人,能找到多少人证物证?先把口供拿到,再从口供反推去找物证恐怕是最可行的方法。
        绝对不是要为刑讯逼供叫好。刑讯逼供有很多危害,而最大的问题(我觉得)是冒着冤枉嫌疑人的风险的同时,反而可能使原来的受害者盼望的正义无法得到伸张:要么被逼供者确实无辜,承认犯罪后反而使真正的罪犯得以永远逍遥法外;要么就像陕西这个案子一样,即使嫌疑人的嫌疑非常大,反而因为违反了程序性规定使受害者伸冤的希望落空。现在觉得有些两难的价值取向问题不是像写一篇论文那么轻松的:选择尊重嫌疑人权利、尊重程序规定,宁可放过真正罪犯也不要冤屈一个无辜的人?那如果你是辛普森杀妻案的家属,要何处去伸冤?选择宁可杀错一千也不放过一个?说不定哪天晚上就有一群穿制服的人冲进你家,赏你N大酷刑再逼你画押,你招不招?
        第二个新闻是缺钱治病的尿毒症患者凑钱搞自助血液解析,而且已经多活了好几年,最近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缔。看到电视播取缔的现场画面时我正在吃饭……
        原来血液解析都可以自助啊,那要医院医生医保干吗?
        既然主流媒体都报道了此事,那不用多说,你也可以想象这些病人之后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,又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接受治疗,脸上重新洋溢起笑容。可是在这片神奇的大地上,还有多少人不等不靠,不给社会添麻烦,如何运用创造力通过各种富有创意的手段在自立更生、自助延长自己的生命?
       
        无语问苍天。
    3/28/2009

    爸爸最帅

        在明媚的春光下,无端端地想起爸爸来了。
        前天晚上打电话闲聊时,爸爸随意说起来,在那之前的两天去跑了一下步,结果现在全身还是酸的。
        怎么可以这样子呢?爸爸不但是最帅的,而且身体也是很好的啊!
        大概是N(N≈20)年前吧,我经常坐着爸爸的单车到篮球场,然后坐在教练的旁边,看着爸爸参加的比赛,后来才知道那时爸爸在场上的表现应该用“潇洒”二字来形容。不过那时我也会环顾四周的小孩,心里想,哈哈,你们没有这么帅的爸爸吧,羡慕死你们。
        爸爸球打得不错,长得好帅好高,温文尔雅彬彬有礼,但说起笑话来能把一大群人的肚子笑破,唱歌好得难逢敌手,后来还学会了跳交谊舞,而且那时的我就觉得,好像好多阿姨都蛮喜欢爸爸的。
        这样好的爸爸,怎么能够变老呢?
        这样好的爸爸,怎么到了后来我和他之间说的话会越来越少呢?
        有一次放假回家,无意中瞥见了爸爸的手,手上的皮肤开始发皱,而且已经可以隐约看到斑了,顿时把目光闪开,再也不敢细看了。
        爸爸已经过了50岁了……
       
    3/20/2009

    一年之前,我不认识你

        今天中午飞机着陆在首都机场的一刹,忽然想起来,一年前的3月17日,是我第一次踏足北京的日子。
        地面黄不拉叽,树上光秃秃,可以在树枝桠上看到好多鸟巢,从而了解了国家体育场的灵感来源。哦,还有一路笔直的街道,密集但还相对有秩序的车流,去年刚刚在北京看到的景象也就是这样子。
        一年的时间,对一个人来说足够经历很多事情,也有可能淡出个鸟来。
        我看过了许多美景,我看过了许多美女……
        对我来说,在这一年里经历了很多值得记忆的事,好多精彩的场景留在了相片、或是留在了脑海里。工作经历和能力锻炼方面,还OK吧,自己基本满意。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分析,这一年对我而言是被拉长了许多的时间,我也相对多活了好多年。真值得庆幸……
        但我还是想要离开的,那这段日子对我来说是段旅行吗?如果是的话,那旅行的意义呢?
        刚来的时候,我出门的时候经常在包里揣着相机。朋友知道后,“拜托,不要老是把自己搞得像个游客似的。”可那时的我真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个游客啊。
        因为游客的定位,所以我获得了很多,但说不定也失去了很多机会。
        获得的,很大程度是美景;失去的(机会),很大程度是美女。
        好矛盾,好矫情
    3/1/2009

    三月一日早上的什刹海

        上午十点钟到的什刹海。
        之前已经来过这里好多好多次了,不过当老同学晓东提出在那里碰面时,我还是一口就答应了。
        晓东是地道的北京人(注意,是很“地道”的),当听说我差不多要走的时候,马上就提出要再带我去北京好玩的地方转转。
        天好蓝哦,请恕我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了,也很可惜不可以把它裁一块让我带回去收藏。上午的游人很少,平时晚上热闹非凡的酒吧也都关着门,有些还在趁淡季装修门面。这个时候走在这样的地方好放松,什么都不用担心什么都不用想。湖面上的冰块处在将化但还未化尽的暧昧状态,树枝柳枝虽然光秃秃但却貌似在蠢蠢欲动。
        本来以为自己对这块地方已经很熟了,不过在老北京晓东的带领下,转了好几条相当窄的胡同,他伟岸的身躯在那一搁,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。以前以为过了银锭桥后,后海那部分相对前海而言就没什么好看了,但原来那里才保留了更多老北京的感觉。而且九门小吃里的很多东西真是顶呱呱耶,比以前去的几个吃北京小吃的地方要强多了,不管是小吃本身还是在那里吃东西的小妞们。 
        和晓东告别时没多说什么,仿佛我们过不了就会再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