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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28/2008 奥运氛围 同事打电话来闲聊,突然来了一句“最近北京的奥运会氛围应该挺浓了吧?”
一时语塞,我也搞不清什么叫奥运氛围或气氛了。
工地围墙上姿态神情一致的福娃、地铁通道和公交站牌上“迎奥运,讲文明,树新风”、“十要、十不要”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标语这些能算是奥运氛围吗?如果算的话,那现在的氛围还是不错的。
抵制、反抵制的氛围也不错,不过这就不是北京独有的了。
还有安保的明显加强,去看个演唱会,过安检比以前登飞机的检查还费事,看个车展也要被人摸,当然现在的登机安检也不能跟以前同日而语了……
可除了这些,是不是应该还有一些别的氛围,以体现一下文化体育事业的欣欣向荣和创意产业的进步呢?现实情况是原定于五一期间的迷笛音乐节已经不让搞了。且不说这种一连4天聚集大量危险人群的摇滚音乐会,就连没什么暴力倾向的南锣鼓巷创意市集居然也要取消,我觉得下一步应该禁止任何三人以上的聚众活动,比如在公共场所下象棋吸引他人围观,以确保北京奥运的顺利举办。
安全第一,毫无疑问。
什么都不让做就是最简单、有效的办法,一些部门也已习惯了这样的思维方式。
……
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;
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。 4/26/2008 笨 过去的一个星期都象失魂落魄一样,大脑运行速度极慢,稍微带点技术含量的活基本上都干不了了。
昨天一个下午对着电脑,结果到下班的时候才写了不到50个字,真是字字得来不容易啊。
就连日志都不知道写什么好了。
不可以这么笨的。
希望只是个低潮期。
4/21/2008 不知道该写什么 CHINA BLUE,难忘的一夜。鼓手很带劲,谭咏麟很会抢风头,伍佰很丑,台语歌很多,还是老歌比较好听,ENCORE了两次,那晚的月亮好像也挺圆……
北京的天气不如之前好了,原来我刚来那几天蓝得晃眼的天空也不是经常有的。饭堂的饭菜好像吃来吃去都是那几样,没创意。
股市还在不断往下跌,我已经不关心自己亏了多少,反正本来就是个穷光蛋。
一个多月啦,好像没胖,辜负了姐姐们喂我那么多巧克力和其他零食。 4/16/2008 不如不见 有什么事会比与一次E神演唱会擦肩而过让我更遗憾呢?
……
有,就是连续错过两次。
05年一次,马上又是一次。
那是陈奕迅,其中一个印象最深刻的名字,占据了记忆很大一部分的名字啊。
分别打了电话给在广东的GGYY和让雷诺先生,说起演唱会,本来以为他们应该会去,至少应该想去,没想到听起来他们却都是兴致索然,好像去不去都无所谓了。
因为我不去,所以少了可以有共鸣的人?或许吧。但也可能是因为现在大家都不再那么多愁善感,象夜里偶尔翻到他的唱片一听就陷入冥思入定的情形,恐怕很难再有了。没有多余的精力大发感慨,要应付生活和工作出现的状况,要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。好,这是好事啊。
加油吧。
关于K歌之王的,关于你的、你的、我的、我们的由E神作为交汇点的故事,我从来就不担心过会忘掉。 4/14/2008 南锣鼓巷(第一集) 南锣鼓巷-鼓楼-后海-恭王府-前海。
星期天虽然走得很累,但是挺开心的。
一大早奔赴刚刚醒来的南锣鼓巷,感觉自己来得太早,打扰了他,不过也刚好可以看到安静悠闲的一面。巷子果然是很不错。在“过客”的温室里晒够阳光还喝了冷饮三文治,吃到了要排队才能买到的奶酪,看到了“创可贴”好玩的T恤衫,有着诡异传说的“沙井副食店”,还有奇形怪状的杯碗碟,温馨明亮的咖啡店,当然更少不了随处可见的结伴或落单的PLMM。
除了这些,巷子两旁的胡同也有另一番趣味。没有那么多店铺,大多只是有点破落的四合院,门口或许坐着发呆的老太太。有时会有指示牌提示哪户院子是以前的衙门,哪里的破房子又是谁谁的故居。偶尔见到一扇装修一新但紧锁的大门,有点大户人家的意思,凑到门缝里看了看,路人很善意地提醒一句,这里住的可是副军级的,闯进去可要挨打。最近刚好是飘柳树毛毛的日子,巷子胡同里尤其多,象是天上有谁在弹棉花一样,而在一条安静萧条光影斑驳的胡同里居然有人在拍婚纱照,我已经想象到拍出来的效果有多浪漫了,555好幸福……还有还有,看到了暴强的一个厨房,狭小的厨房里正好有人炒菜,关键旁边就是个公共厕所,门口还有个大姐在接水洗菜……
唯一的遗憾是周末逛后海的人太多,所以未能在夕阳下泛舟湖上。下次吧。
4/1/2008 愚人节,送礼物 不出大多数人所料,在愚人节的前夕,广州中院发扬我国优良的特事特办作风,顺势而为,作出了许霆案重审的一审判决,将之前的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有期,自此皆大欢喜,天下太平。
没有减刑情节而仍在法定刑以下量刑,在刑法六十三条第二款确能找到出处,而且从民众的朴素情感与法律滞后规定的差距来考虑,适用这一条款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。但比被判无期的许霆更值得同情的人应不在少数,而事实上之前有过几次适用六十三条第二款的案例呢?与其动用如此大的关注度和复杂的程序来矫正这么一个认定事实、适用法律都没有明显缺陷的司法判决,为何不去讨伐那些随处可见的真正意义上的冤案、葫芦案。一些沽名钓誉的所谓法学家为此案上书人大、最高院要求修法或改判,真是抓住了好机会搏出位啊。可是面对网络上那么多明显缺乏法律常识的人,怎么就不见他们热心地做一点点很简单的普法教育呢?
光是网民和一帮舆论在瞎吵,应该也不会对法官们有太大的影响,南京小伙彭宇一案就是一例。许霆案发展到这一地步,相信广州中院的重审判决也是严格贯彻得到的上级批复精神,所谓的司法独立,此时也要适当让让位吧。连最高院的领导在两会期间都表态判决过重了,重审其实早已没有了任何悬念。
事实和性质已不用再多讨论,那17万不是银行硬塞到许霆的手里逼他要的。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只是法官的恩赐,而决不是他的责任。如果法院能顶住压力,坚持维持原判,其实对民众的积极教育意义绝对能更大。“法律就是法律,一个字都不能改。”(尤其是在成文法国家里)关于这个问题,周星驰先生在参与的电影里曾有过很严肃的探讨。
重审判决出来后,有媒体欢呼这是司法的胜利,是媒体和民众监督的胜利。
毫无疑问,媒体和民众对司法的有效监督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,但这绝不意味“人民一监督、法院就改判”。建议有兴趣的媒体人员再去大致了解一下辛普森审判是怎么一回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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